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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教师节、中秋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9  作者:
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教师节、中秋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成果,现就加强2021年教师节、中秋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责任

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中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纪律要求,把做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各分纪委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确保压力传达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主动在思想上筑牢防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严守纪律底线、远离违纪红线,带头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

二、严明纪律要求,扎实开展廉洁教育

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要扎实开展师德专题教育,认真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使本单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树牢底线意识,明确纪律要求,坚决做到“九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花卉、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以及搞互相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以及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带彩娱乐、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驾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畅通举报渠道,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各分纪委将紧盯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通过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于发现的节日“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问题典型、突出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纪委办 监察处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