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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作者:霍佳堃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正斌

成员:宋春红 宁育国 马 瑛 张秀见 王红孝 林 忠

二、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名单详见附件1

三、复试时间和方式

1.时间

2023年3月23日

上午8:20前报到,在本部北院(二环南路中段北)主楼(彩虹女神后方)4楼外国语学院408教室报到;

08:30-11:30 复试笔试;

14:30-17:30 复试面试;

具体安排请关注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QQ群(307459730)。

2.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现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复试办法见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

四、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同时考生需要在线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所有材料按顺序整理为一个文件(PDF格式),按照“学生姓名+本科毕业院校+应届/往届”方式命名,于3月22日下午17:00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wyyj@chd.edu.cn):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政审表(附件4)、体检表、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签字扫描);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政审表(附件4,可加盖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部门党章或行政印章)、体检表、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签字扫描);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政审表(附件4,可加盖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部门党章或行政印章)、体检表、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签字扫描);

4.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复试时所有考生须出示以上证件原件。

五、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向所报考学院提供体检报告一份(有效期为一个月之内)。

体检医院: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不含二级甲等医院);2、长安大学校医院,考生自行选择。

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具体体检项目见附件5。

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体检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受疫情影响,体检报告提交方式及时间由学院通知)。

六、复试原则和要求: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各种未尽事宜请以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为准:

https://yzb.chd.edu.cn/2023/0319/c2769a227768/page.htm

七、关于调剂

我院2023年不接受校内外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