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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0  作者:

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做好评奖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含青年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受理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及其他行业社科工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一)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

(三)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四)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五)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六)其它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七)申报青年奖,仅限于1971年1月1日之后(含)出生的作者,如有合作者亦须符合该条件。

四、申报要求

(一)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二)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三)申报青年奖的作者(含合作者)须提供盖有受理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每项成果需提供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并附目录;

(五)请将论文类成果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全文的复印件附在附件材料中;研究报告类成果需提供采纳证明或结项证明;学术译著(文)须附原著(文)1份;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整篇中文翻译;

(六)申报参评材料需A4纸幅双面打印。

五、受理时间

请各单位认真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初审,于2017年10月18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社科处:

1、《申报书》一式2份(其中1份做匿名处理)、《汇总表》1份、《承诺确认书》1份,电子版发送到skc4859@163.com;

2、申报成果2份(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样书2套,不再退回;论文类成果须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不再退回;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提供全文2篇),其中1份做匿名处理;

3、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一式2份且其中1份做匿名处理)。原件审核后,可退回。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0月1日

附件【附件1:第13次评奖申报表(个人使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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