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B、D、E点集资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B、D、E点集资户:
经多方协调,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本同意(还在进一步协商之中)为我校B、D、E点集资户(在职职工)支取公积金。按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需提取公积金的集资户请准备以下材料,并在指定时间(仅限3月10、11日两天)交至计财处基金科,过时不候。
已交过材料的B、E点集资户不必再前来办理。
已交过材料后又取走的B、E点集资户如需支取请按以下要求重新办理。
只交过两张发票的B、E点集资户请准备08年10月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08年3月未交,08年10月补交)。
未交过材料的B、D、E点集资户请按以下要求准备:
1、支取申请:支取公积金必须由本人填写申请并签名,我校双职工需支取配偶方名下公积金的,配偶须同时签名。申请表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统一为A4纸,签名必须手写不得打印。
2、前三次(个别职工四次)交房款的收据原件(05年11月、07年1月、08年3月或5月、08年10月仅个别人)及复印件(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指我校双职工需支取配偶名下公积金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单位及房号。结婚证丢失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限夫妻二人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注明单位及房号并标注“支取公积金专用”字样,我校双职工需支取配偶名下公积金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5、交材料时间:3月10-11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 5:00
6、交材料地点:本部计财处基金科
房 改 办
计划财务处
2009.3.5
联系人: 杜文 电话:029-82334230 2009年03月05日
支取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