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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
发布时间:2021-04-08 浏览次数:

在《⻓安⼤学研究⽣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办法》基础上,结合外国语学院特点和研究⽣培养要求,相关补充说明:

⼀、 硕⼠研究⽣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必须满⾜《⻓安⼤学研究⽣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办法》要求或者下列补充条件之⼀:

1、在核⼼期刊公开发表1篇与学科⽅向相关的学术论⽂(硕⼠研究⽣排序为第⼀位、或硕⼠研究⽣排序为第⼆位但第⼀位为其指导教师)。核⼼期刊包括南京⼤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北京⼤学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献信息中⼼、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献情报中⼼公布的核⼼期刊(含扩展版来源期刊)。硕⼠研究⽣提交的学术论⽂以当年核⼼期刊⽬录为准。

2、除了核⼼期刊以外,在与本学科相关学术期刊或者普通本科⾼等学校学报公开发表1篇论⽂(硕⼠研究⽣排序为第⼀位)。

3、获得校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或社科成果奖(个⼈应有获奖证书)。

4、在学院认定的国际会议参会,并被收录论⽂1篇(硕⼠研究⽣排序为第⼀位、或硕⼠研究⽣排序为第⼆位但第⼀位为其指导教师)。

⼆、

⻓安⼤学研究⽣学术论⽂集不算做研究⽣申请学位学术成果。

三、

该认定办法从2019级硕⼠研究⽣开始执⾏。